首页 / 教育统计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教育统计调查和分析第二十三条搜集、整理教育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电子注册信息等资料。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