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越许可证载明限量储存烟花爆竹的; (二)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的。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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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