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四条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四条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在权责明晰的组织架构下统一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分包、转包工(库)房、生产线、生产设备设施或者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