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则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期间复审调查中,出口价格根据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的,如果出口商、生产商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反倾销税已适当地反映在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中和此后在中国的售价中,则调查机关在计算推定的出口价格时,不应扣除已缴纳的反倾销税税额。
- 制定机关
- 商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期间复审调查中,出口价格根据该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的,如果出口商、生产商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反倾销税已适当地反映在进口产品首次转售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中和此后在中国的售价中,则调查机关在计算推定的出口价格时,不应扣除已缴纳的反倾销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