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则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调查机关应当在收到国内产业的期间复审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申请公开文本及保密资料的非保密概要递交有关出口国(地区)政府。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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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则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