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则 / 第十条独立法条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则第十条第十条国内产业提出的期间复审申请可以针对原反倾销调查涉及的所有或部分国家(地区)的全部出口商、生产商,也可明确将复审范围限于指明的部分出口商、生产商。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