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 废止的部分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广告经营违法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 工商广字〔1991〕第337号 2.对《关于境外杂志社在国内非法承揽广告情况报告》的批复 广字〔1992〕第24号 3.关于查处委托加工经营中违法经济案件违法所得计算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7〕第4号 4.关于违法广告处罚中非法所得的计算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1998〕第24号 5.关于违法所得是否等同非法所得有关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2000〕第74号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