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