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便于公众知晓。
发生停水、停气、停热等紧急情况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用户所在地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公开。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在用户所在地公开,便于公众知晓。
发生停水、停气、停热等紧急情况时,应当将有关信息及时在用户所在地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平台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