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四十条

第六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第四十条

矿井发生突出、压出、倾出瓦斯动力现象时,须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煤炭行业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时保留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后的现场,实时监测瓦斯动力现象影响区域的甲烷浓度及其变化规律。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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