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坚持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以瓦斯地质和通风系统为基础,以瓦斯抽采为重点,以安全监控系统为保障,强化制度措施落实,推进综合治理,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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