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第三十八条

突出矿井应按月编制井巷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区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防突预测图编制应以瓦斯地质图为基础,包括经预测的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周边采掘工作面及应力集中采掘工作面情况、通风系统、采取的防突措施及测定的防突指标等内容。防突预测图由矿井地质、防突部门共同编制,矿井总工程师组织通风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查,并报煤矿企业备案。防突预测图应悬挂在井下对应的作业地点。

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在采掘工作面局部放大图(生产指挥图、采掘工程交换图)上增加绘制瓦斯地质内容,绘制岩浆侵入范围、保护层的保护范围、抽采达标范围、原始瓦斯压力、原始瓦斯含量、抽采达标主要测点参数。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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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