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瓦斯抽采

第三十六条

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由矿井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审批,报煤矿企业备案。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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