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瓦斯抽采第三十六条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由矿井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审批,报煤矿企业备案。制定机关煤矿安监局办公室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