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五章 瓦斯抽采

第三十条

瓦斯抽采矿井应试验考察不同抽采方式、方法条件下的煤层瓦斯抽采效果,根据抽采参数、抽采时间和抽采效果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煤层瓦斯抽采超前时间。

煤矿企业应明确本单位预抽评价单元最小区段长度和预抽钻孔最短抽采时间。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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