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三章 通风管理
第二十条
突出煤层(含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除尘风机。
其他地点使用除尘风机的掘进工作面应保证局部通风机的出风口与除尘风机的出风口之间的距离≤30m,此段巷道内风速达不到要求的,须加装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值均设为≥0.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 制定机关
-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通风管理
突出煤层(含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除尘风机。
其他地点使用除尘风机的掘进工作面应保证局部通风机的出风口与除尘风机的出风口之间的距离≤30m,此段巷道内风速达不到要求的,须加装甲烷传感器,报警、断电值均设为≥0.5%,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