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通风管理

第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之间不得设置联络巷,确需设置的,低瓦斯矿井须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批,高瓦斯、突出矿井须经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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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