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北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三章 通风管理

第十五条

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或煤巷掘进工作面回风不得串入其他采掘工作面。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串联1次,但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采区内新区段的掘进巷道,须首先构建回风系统。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