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五十七条独立法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保荐人应当根据科创板企业特点和注册制要求对科创板保荐工作内部控制做出合理安排,有效控制风险,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