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保荐人的相关子公司或者保荐人所属证券公司的相关子公司参与发行人股票配售的具体规则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