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第九条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 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 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 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 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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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