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申报与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程序:
1. 申报机构向所在地省级科技厅(委、局)提出申请。
2. 省级科技厅(委、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机构书面推荐到科技部。
3. 科技部负责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申报与管理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程序:
1. 申报机构向所在地省级科技厅(委、局)提出申请。
2. 省级科技厅(委、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机构书面推荐到科技部。
3. 科技部负责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