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申报与管理

第十一条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程序:

1. 申报机构向所在地省级科技厅(委、局)提出申请。

2. 省级科技厅(委、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评审结果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机构书面推荐到科技部。

3. 科技部负责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结果,合格机构以科技部文件形式确认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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