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第十条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
- 制定机关
- 科技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全国艰苦边远地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规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企业数量、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等要求可降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