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三条
保险业罚款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幅度: (一)从轻罚款,在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以上、法定最高罚款金额40%以下处以罚款; (二)适中罚款,在法定最高罚款金额40%以上、70%以下处以罚款; (三)从重罚款,在法定最高罚款金额70%以上、不超过法定最高罚款金额处以罚款。
- 制定机关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
保险业罚款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幅度: (一)从轻罚款,在法定最低罚款金额以上、法定最高罚款金额40%以下处以罚款; (二)适中罚款,在法定最高罚款金额40%以上、70%以下处以罚款; (三)从重罚款,在法定最高罚款金额70%以上、不超过法定最高罚款金额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