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第二章 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

第十八条

当事人同时存在从轻或者减轻、从重处罚等情形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当地执法实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考虑机构层级、市场规模、违法业务占比、涉案金额等其他因素,确定最终裁量阶次。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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