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

第十一条

依法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其幅度内,适用较轻的处罚,但适用警告、通报批评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除外。

制定机关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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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