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第十一条依法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其幅度内,适用较轻的处罚,但适用警告、通报批评和没收违法所得的除外。制定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