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审验机关收到网上年审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本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车辆年审材料完成审验。

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以车籍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共享给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为依据。

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半挂牵引车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情况,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共享给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信息为依据。

车辆违章记录情况以车籍所在地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和交通综合执法系统的记录为依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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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