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通过扫描《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中的二维码对车辆年审情况进行核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或者驾驶员出示《普通货运车辆网上年审凭证》予以配合。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通过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查验车辆年审结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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