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飞行检查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飞行检查必要的检查设备、执法取证装备,提高飞行检查质量和效率。

制定机关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