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检 查
第十四条
飞行检查组应当制定飞行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方式、程序、重点、标准以及被检查对象确定方法等,主动研判风险,视情提出防控预案。 具体实施方案报经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执行。
- 制定机关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检 查
飞行检查组应当制定飞行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方式、程序、重点、标准以及被检查对象确定方法等,主动研判风险,视情提出防控预案。 具体实施方案报经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