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复试

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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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