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四十条
第七章 评卷
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评卷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