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旅行社要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同时订立新的保险合同,并书面通知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但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或注销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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