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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