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 (二)监督、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管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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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