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商务部、工商总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