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8号)第四十九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26日交通部发布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4号)同时废止。
附件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最低配额表(人)
拖轮艘数
1-10艘
11-20艘
21-30艘
31-50艘
51艘及以上
沿海拖轮
1
2
3
4
每增加20艘按1人计,不足20艘按20艘计
内河拖轮
1
2
每增加50艘按1人计,不足50艘按50艘计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