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八十七条

第五章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 第三节 停泊中

第八十七条

对船舶压载的调整以及可能涉及水域污染的任何操作,驾驶部和轮机部之间应当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制度,包括书面通知和相应的记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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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八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