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 第八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八十七条第五章 驾驶、轮机联系制度 / 第三节 停泊中第八十七条对船舶压载的调整以及可能涉及水域污染的任何操作,驾驶部和轮机部之间应当建立起有效的联系制度,包括书面通知和相应的记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