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 第六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六十九条第四章 轮机值班 / 第四节 交接班第六十九条接班人员应当提前15分钟到达机舱巡视检查,做好接班前的准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