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四章 轮机值班 / 第三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第六十八条船舶进厂修理期间,轮机值班船员应当配合厂方做好机舱防火、防盗、防进水、防冻、防机件损坏和人身伤亡等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