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驾驶值班 / 第四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第三十七条发现火情、人员落水、环境污染、船舶碰撞等紧急情况时,值班船员应当立即发出警报信号,报告船长,按应变部署全力施救。必要时请求救助。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