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驾驶值班 / 第四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第三十五条本船或者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本船过近出现危险局面时,值班船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船长或者值班驾驶人员。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