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驾驶值班 / 第四节 停泊(系泊、锚泊)值班

第三十一条

值班驾驶人员负责与港口联系,了解货物装卸、旅客上下和燃料、水补给进度,并掌握船舶吃水、浮态、强度和稳性等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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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