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第十三条第二章 一般要求第十三条船长应当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船员的不良操作行为。 在遇到能见度不良、恶劣天气、航行条件复杂等可能影响船舶安全的情形时,船长应当亲自操纵船舶或者监督航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