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开展生态旅游等利用湿地资源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