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音乐内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鼓励歌曲点播系统内容提供商向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健康向上的卡拉OK音乐。鼓励在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中设立优秀歌曲专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