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

第九条

对未赚保费准备金,应当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一)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 (二)风险分布法; (三)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法。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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