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准备金的种类及评估方法

第八条

未赚保费准备金是指以未满期部分保费收入为基础所计提的准备金,并应减除与获取保费收入相关联的保单获取成本的未到期部分。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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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