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本办法的评价考核对象是专门从事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等活动的国有文艺院团。

制定机关
中央宣传部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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