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定密依据
第八条
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保密事项范围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 制定机关
- 国家保密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定密依据
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的意见。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保密事项范围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