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章 定密依据

第七条

保密事项范围包括正文和目录。正文规定本行业、本领域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目录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和产生层级。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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